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国家、自治区统计工作方针、政策、法律和法规,拟订扎兰屯市统计改革、统计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,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(街道办事处)、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,监督检查统计法律、法规的实施。
(二)贯彻全国、自治区、呼伦贝尔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;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,审批各乡镇(街道办事处)、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方案、统计标准。
(三)按照国家普查方案,研究提出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统一组织各乡镇(街道办事处)、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,汇总、整理全市基本统计资料;对国民经济、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、分析、预测和统计监督,向市委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。
(四)统一管理、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,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。
(五)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;制订各乡镇(街道办事处)、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。
(六)按规定管理城市经济调查队、计算站、普查中心的各项工作;协助乡镇(街道办事处)管理其统计工作站机构、人员的管理工作。
(七)承办市政府和呼伦贝尔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内置机构:
内设股室:领导部门、办公室、综合核算股、工业能源股、农牧业社会股、财贸股、投资建筑业股、普查办、法制办(执法大队)